演藝團體躲在老舊的商住樓演出,不僅噪音擾民,還涉黃。昨日,記者從鄂州市市直機關作風“四難”問題(門難進、臉難看、事難辦、話難聽)專項整治辦公室獲悉,在公安、消防、工商、文體、環保等部門聯合整治下,位於鄂州古樓商場的三家演藝團體被取締。(7月10日《楚天時報》)
  這條消息看的人很激動,這樣的演出團體也早該取締了。但從這條新聞中也看到了一個很雷人的部門:“四難”問題專項整治辦公室,也就是專門對付“門難進”、“臉難看”、“事難辦”、“話難聽”的。簡潔的稱呼當然就是“四難辦”。這個“四難”其實就是一個政府機關公務員的工作作風問題,與遲到早退,上班玩游戲打麻將一樣,都是政府機關應該堅決整治和杜絕的。這也應該是一項工作紀律,本部門的監管責無旁貸,除此之外,機關監管部門多的是,更有多種領導小組,這個“四難辦”是個什麼怪胎?
  如果機關工作作風出現一個問題,成立一個“專項整治辦公室”,那要成立的“辦公室”可就多了,要整治上班玩電腦游戲,是不是應該成立一個“游戲辦”?上班不得遲到早退,也要成立一個“遲早辦”?還有上班不能買菜、不能接送孩子,工作日期間不能喝酒,不能公車私用,不能電話聊天,不能和配偶以外的人談情說愛,要把這些“辦公室”配備齊全,估計每一個市縣還要再建一座辦公樓。
  但是,看看這個“四難辦”這次所辦的業務,又似乎與“四難”問題關係不大。查處這樣的涉黃演出單位,應該是工商局、文化局、公安局乾的活。而且來這裡花錢消費不僅不會碰到“四難”問題,說不定還會享受到“超值”服務,一個專門從事專項整治機關作風“四難”問題的辦公室,怎麼跑出去“搶”了工商局、文化局、公安局的飯碗了呢?難道這些單位聯合行動還需要一個“四難辦”來協調配合?
  不管怎麼看,這個“四難辦”都有點說不清,更有點不倫不類。日前某地成立了一個“西瓜辦”,讓全社會一片嘩然。可不管怎麼說,那還有具體的工作可做,而做好了更對瓜農還非常有益。而這個“四難辦”卻讓人費解,更難以理解。這個“四難辦”到底是個什麼怪胎,當地相關部門不妨出面說說,讓我們也長長見識。
  文/朱少華  (原標題:“四難辦”是個什麼怪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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