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本報SD記憶卡記者張維
  教育部《高記憶體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》(以下稱《清單》)的公開,使得高校的信息公開有了具體的指導依據。
  “我們發現,事實上高校並不知道要公開什麼。”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告訴《法制日報》記者。在2010年教育部頒佈《高校信息公開辦法》後,她就在2011年和2012年連續對全國一百多所高校信息公開狀況進行了跟蹤監測。結果顯示,我國高校的信息公開總體上處ssd固態硬碟於初級水平。高校不知道自己應該公開哪些內容,應該公開到什麼程度,很多學校持觀望的態度。“很多社會關註度很高,教育部政策也有明確規定的應該公開的信息,如招生和財務信息,在很多高校都沒有充分公開。”
  相對來說,高校普遍在招投標領域的信息公開做得比較好,王敬波分析,這是因為在此方面有明確的法律褐藻醣膠依據。由此,明確的法律制度依據對於促進高校深化信息公開至關重要。
  《清單》要求,高校應當公開招生考試信息、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、SD記憶卡人事師資信息之外,清單中還有教學質量信息、學生管理服務、學風建設信息、學位學科信息、對外交流與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等。
  王敬波註意到,過去很多高校並不公佈招生專業的就業情況,包括就業率、就業去向等,不利於學生作出選擇。《清單》明確了要公佈畢業生的規模、結構、就業率、就業流向等。
  “清單所列50條只是一個底限要求。”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說,“我們鼓勵各高校在清單的基礎上,進一步拓展公開的範圍、加大公開的力度。同時,我們還將根據最新政策對清單要求進行動態更新。”
  高校招生、經費使用情況、校內人事任免、引進和招聘人員等,歷來是高校師生和社會的關註焦點。為了不留信息“死角”,從2014年春節前,教育部就開始廣泛、多次徵集意見,研究《清單》覆蓋內容及公開要求。
  據續梅介紹,在《清單》研製過程中,教育部特意將高校招生、財務等信息作為重點領域,如專門把高校招生10公開中應該由高校公開的8項列入清單,把高校財務預算和決算8張表列入清單,同時要求公開學校捐贈財產使用情況、校辦企業資產信息、招投標信息、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等。
  王敬波認為,高校應在信息公開中進一步加強服務性的內容,既註重對學生、教師、校友及社會的服務,也應強化對高校招生錄取、財政資產、學術規範等方面的監督。
  (原標題:高校信息公開應服務和監督並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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