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億元貪官馬超群,以家藏現金1.2億元,黃金37公斤,在北京和秦皇島等地的房屋手續68套的驚人數額,成為繼家中2億現金燒壞4台點鈔機的魏鵬遠之後的又一個“億元巨貪”。然而,此事引得輿論嘩然的原因,除了貪腐金額之巨,更重要的是,馬超群的職位級別比起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,可是差遠了。級別如此之低的崗位居然也能養出一隻如此之肥的“碩鼠”,不得不說此事再次刷新了人們對小官巨腐的認知。(11月14日《新京報》)
  1.2億現金,37公斤黃金,68套房屋手續……當這些反腐成果全是來自一個副處級關稅的小幹部時,不得不說,所有人都感覺自己有點太out了——小官巨貪原來也可以這麼輕鬆的進入到“億元俱樂部”!
  和馬超群“小官巨貪”的意外相比,他落馬的偶然性更讓人感到驚愕,因為對一個酒店方給的錢不滿意,二次索賄被人錄音,這才東窗事發,可以想象,如果不是被索賄的酒店方恰逢中紀委巡視,如果不是當前中央強力反腐的大環境,這隻“億元碩鼠”恐怕很有可能繼續在貪腐的道路上“頑強”堅持,最後被自己的貪欲給撐死才算完。
  馬超群落馬了,社會輿論除了對他的貪污數額感到震驚之外,在新聞事件本身的反思層面,似乎還是在繼續老調重彈——基層監督體制弱化、舉報渠道不暢、很多人對官員貪腐麻木不仁、金錢開道從潛規則成為明規則……
  誠然,這些都是馬超群在貪腐之路上“超群”貪腐的原因,但是相關部門不能總是停留在事後的教訓總結層面,而是要針對很多地方出現的“小官巨貪”進行超前的制度設計和應用,以儘快試點、儘快鋪開的務實,堅決遏制當前基層幹部中有可能出現的巨腐現象,尤其是核心工作崗位上出現的權力自肥。比如在一些村級集體的土地承包、轉包以及村級集體企業拍賣過程中,村幹部就會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村民隱瞞信息,收取開發商的巨額賄賂,“以土地換利益”,這也是很多地方上訪問題的源頭。
  “小官巨腐”最核心的問題是解決一個舉報渠道的問題,目前對於基層官員腐敗的問題,大多還是停留在“逐級上訪”的規定上,這個規定最大的問題是逐級上訪的某一級甚至幾級都有被“碩鼠”收買的可能,因為“碩鼠”最不缺乏的就是“誘餌”。因此,暢通網絡舉報渠道,施行“首問負責”,即紀檢部門誰接訪,誰受理舉報,都要做到件件有回饋,有落實,有彙報和公開。雖然說起來簡單,但是想要達成此目標,殊為不易,不建立嚴格的考核體系,紀檢部門也難以件件落實,而且工作量也是天量。
  馬後炮式的總結沒什麼難度,難在制度籠子如何結的更密實,難在決心和堅持,難在對小官大貪的危害性的徹底認識上,無論多難,總得向前,因為這些碩鼠和老百姓距離最近,對百姓危害最深,敗壞政府形象最甚。(聞新)  (原標題:億元碩鼠“超群”貪腐 監督制度也要超前設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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