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後駕車肇禍層出不窮,經常造成車毀人亡,駕駛也必須背負嚴重後果。 圖:臺灣《聯合報》
  中新網1月4日電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簡姓駕駛送貨時酒駕肇禍,撞毀多輛小客車和摩托車,載運的高單價太陽能模塊也報銷,公司善後花了290多萬元(新臺幣,下同),事後他丟掉工作、被判刑,法院還認定“都是他的錯”,判他要賠償所有損失。
  警方指出,天冷且逐漸進入年會旺季,酒駕案例有增多趨勢,執行酒測將採不定點、不定期、隨機臨檢等反覆式查察,這次沒抓到、下次也會碰到,想賭運氣,可能沒那麼容易,一旦被查獲,荷包和紅包可能大失血。
  交通大隊表示,酒駕的裁罰加重、標準降低,酒測值超過0.15毫克就要開罰,相當於喝下一瓶300毫升啤酒或是薑母鴨、麻油雞、羊肉爐等補品添加料理米酒,一碗補湯就可能超標,而0.25毫克以上就觸犯公共危險罪,刑度也提高,罰款是喝得愈多罰愈多,最高罰額近9萬元。
  桃園地院調查,簡姓男子在一家交通公司任司機,去年2月12日晚間,他酒後駕車送貨,連撞7輛小客車和3輛摩托車,車頭幾全毀,車上載運的太陽能模塊也掉落地面,價值26萬元的貨品報銷,公司後來賣掉車頭、損失慘重,加上代墊的和解金及賠償,共花290多萬元。
  簡姓司機因酒後駕車肇禍,吃上公共危險官司,被判4個月徒刑,易科罰金要12萬元,公司也以他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解雇,並向他求償車禍造成的損失290多萬元。
  法官根據肇事鑒定委員會的報告和目擊者作證,認定“都是他的錯”,判他必須全額埋單。
  律師陳亮佑指出,職業駕駛人肇禍,如果過失是因違反工作規則造成,屬於“司機的過失”時,老闆先付和解金後,可以向司機求償,酒駕送貨就符合這種條件,值得所有司機警惕。
(原標題:司機酒駕送貨肇禍 又丟工作又判賠巨額損失(圖))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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